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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研究报告

2006-06-16 16:21:30  作者:青岛市民政局课题组  来源:民政部  浏览次数:288  文字大小:【】【】【

青岛是全国开展城市社区建设较早的城市之一,20017月,全国首次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青岛召开,总结推广了青岛模式。2003年以来,青岛市针对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特点,对城郊社区建设进行了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在2005民政论坛做了主题发言,为推进全市城郊社区建设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城郊社区建设初见成效。近年来,青岛市农村各市以为民服务代理为突破口,全面实施了为农民服务的为民服务代理制,引起中央媒体的高度关注,我们认为这是基层开展农村社区服务的伟大创造,也为青岛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实践基础。

一、青岛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可行性

(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物质基础

青岛市现有5个农村县级市,79个乡镇(办事处),5450个行政村,5651个自然村。农村人口 475.47万。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全市农村经济及社会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社会结构转型明显。一是工农业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较高,并开始由注重外延增长转向注重内涵发展。2005年,青岛市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首次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在青岛市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二是社会整体进步。农村人口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人口分布发生重大变化,青岛市是我国城市化速度较快的城市之一,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所属5县全部实现撤县改市,形成了以青岛主城区为核心、以周边胶南、胶州、即墨、平度、莱西5个县级市为辅助的城市群。三是民主政治建设基础扎实。以农村两委建设、村民自治、村务公开为核心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青岛有较为深厚的基础。以1990年中央莱西会议为标志,形成了全国村民自治的“莱西模式”。

(二)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机遇

党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战略部署。这是我国建国以来关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调整,从发展理念上彻底打破了长期实行的“城市优先”发展模式。国家将自觉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大幅度地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让公共财政的雨露更多地滋润农业、阳光更多地照耀农村、支出更多地惠及农民。这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有利契机。

(三)城市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可以发挥借鉴意义的指导作用。青岛市是全国开展社区建设较早的城市之一,近年来,青岛市通过开展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形成了开展全市城市社区建设牢固的群众基础、浓厚的社会氛围。这为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成熟经验。

(四)以为民服务代理制为标志的农村社区服务实践,已初显农村社区建设的雏形。20037月,莱西市围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着眼于构建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了市、街(镇)、村三级为民服务代理机构,围绕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推行了为民服务代理制,实现了群众“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群众有需求、干部有服务”的要求。2005年,青岛市在全市出台了《在全市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的实施意见》。对城乡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作出了具体部署。目前,全市85个街道(乡镇)和7000多个村(社区)建立了为民服务代理机构,为民服务代理志愿者队伍达11000余人。农村社区服务的发展和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抓手和载体。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定位

(一)            农村社区、农村社区建设的含义

在经典社会学家眼里,农村是典型意义上的社区,在传统社会里,人们聚族而居、世代繁衍,自然的历史传承性、地域性、血缘和亲缘性是其共同的特征,经典学者正是在总结这种农村特征的基础上得出“社区是人类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空间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的概念。基于此,我们给农村社区的定义是指聚居在自然村的人们所结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建设就是以自然村为基础平台,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农村社区力量,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功能,解决农村社区问题,深化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而进行的建设。

(二)农村社区的定位

我们认为,结合青岛实际,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应该定位于自然村这个层面,理由如下:

1、定位于自然村是其自然属性所决定的

按照经典社会学家的观点,自然村最具有社区的特质,属于原发社区,是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员组织的一种关系亲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或社会团体。自然村社区基本具有以上基本的自然属性:

第一,人际关系紧密。自然村的历史一般都较长,长的有几百年上千年,短的也有几十年,人们十几代甚至几十代共处一地,比邻而居,相识相知,守望相助。自然村社区是在地缘、亲缘和血缘的纽带上形成的,是一种放大了的家庭和宗族关系,并且世代相衍相依,不仅具有共同的语言,而且也形成了相对稳定统一的生产生活习俗、礼遇习俗和传统,因而有着强烈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第二,社会活动集中。自然村内人们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均相对集中,价值取向、文化选择完全一致。

第三,组织结构简单。自然村相对于城市社区来讲,其内部的组织结构简单明了,不象城市社区那样聚集着众多的工厂企业,密布着商业网点,也不象城市社区那样每一个环境都紧密连接,因此,自然村的管理任务相对比较单纯。

第四,家庭规模与功能较小。现代农村家庭规模相对较小,家庭的功能也越来越小,不仅农村中涉及大家利益的事情,一家一户的力量无法解决,而且即使一家一户的事情,往往靠村民自身的力量也难以办成,这就需要调动自然村社区内大家的力量共同完成。

自然村社区上述基本特点,使自然村社区村民形成强烈的内聚力、向心力,使在自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活动成为了最佳的选择。

2、定位于自然村也是由青岛市农村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

青岛市地处北方,由于历史和地理环境因素,这里的自然村相对南方来说规模要大的多,据统计,青岛市所属五个县级市共有5651个自然村,设置5450个村民委员会,基本上是一个自然村设置一个村民委员会。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村民委员会的大自然村有146个。因此,从青岛市农村的实际出发,我们认为,青岛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社区定位应该是自然村层次。

3、大自然村和超大自然村的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

我们主张在146个大自然村成立社区党委,设置社区公共委员会,专门负责本自然村社区建设。社区党委书记,初期可安排乡镇干部兼任或从村党支部书记的优秀人员中提拔、党委成员可由各支部书记参加;社区公共委员会是可由乡镇政府的代表、村民自治机构代表、住社区单位代表或有一定社会威望的人士组成。社区公共委员会通过民主协商议事,民主决策的方式决定本自然村社区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社区党委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社区公共委员会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并指导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我们认为,当前农村社区建设应突出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农村社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抓好农村社区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为搞好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打造坚实基础。要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确定生产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政策和行业建设管理标准,积极推行“四通四改一化”进村入户,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形式和绿化。

(二)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重点是抓好四类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和改善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二是突出加强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逐步达到农村社区管理民主的目标。三是大力加强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切实发挥民间组织在推进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及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四是要切实加强农村社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三)农村社区文化建设。重点要搞好符合本社区特色的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化知识的普及,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社区教育,发展符合农民需求的农村社区文化体育事业。

(四)农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社区救助、社区医疗、社区养老四项建设。要以为民服务代理制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农村社区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社区灾民救助制度、农村社区教育救助制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等农村社区救助制度;要加快建立以农村社区卫生室为主体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做到大病去医院,小病不出社区,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要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大农村乡镇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

(五)农村社区平安建设。建立并实行“一村一警”或“二村一警”的长效警民联系制度;积极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活动;创建农村社区安全环境,扎扎实实地推进社区安全建设。

四、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农村社区建设领导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事关农村社会整体结构、全方位的社会变革工程,尽管它是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进行的,但它包括农村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变迁,它在实质上则是整个中国农村社会的社会转型和社会整合过程。对于这样一个事关整个国家和社会进步,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基础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农村社区建设领导机制。

(二)建立规范高效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机制

确立“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两委主办、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三)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社区建设经费投入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离不开资金投入,特别是兴办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要靠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但又不能完全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应建立以各级财政和农村集体积累资金投入为主体,以各级涉农部门相关资金、各帮扶部门投入为辅助,以农民自愿捐助和社会各界捐献援助为基础的农村社区建设社会化资金投入机制。

(四)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区建设人力资源支撑机制

人力资源是当今社会最重要资源,是第一资源,对农村社区建设来讲也是如此,农村社区建设必须首先解决有人参与和有人做事问题。农村社区建设要建立以两委成员为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以社区专业工作者、志愿者为骨干,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人力资源支撑机制。

(五)建立网络化的农村社区建设社会参与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是全方位的、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倡导和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各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农村社区建设,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指示精神,要建立党政机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甚至包括国际慈善、基金组织广泛地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社会参与机制。

(六)建立规范化的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社区建设也应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把手工程,民心工程,因此要定期督查落实和进行绩效评估。要建立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群众评价和社会各界以及舆论评议相结合的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

五、农村社区建设中必须注意和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正确处理和把握农村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我们认为,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总抓手。二者关系具有目标追求一致性、关注重点差异性、方法措施不同性的特点,二者既相辅相成,又相互促进,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平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追求目标。

1、目标追求一致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确立的发展目标,而农村社区建设确立的五大建设任务,其目标追求与新农村建设完全一致。农村社区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既是“生产发展”的需要,也是“村容整洁”的需要,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是“管理民主”的需要,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则是“乡风文明”的需要,农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农村社区平安建设既表达了“生活宽裕”的要求,也渗透了“乡风文明”的理念。

2、关注重点差异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注的是党和政府宏观的“农村、农业、农民”政策,着力于从外部大环境入手,推进政府关于农业产业政策、农村交通、电力政策的调整;而农村社区建设则从微观入手,着力于解决每一个具体的农村社区存在的问题,通过构建基础的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实现农村环境氛围的整体改善。

3、方法措施不同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多的是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宏观推动,而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广泛参与,其工作的平台在微观的社区,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农村“两委”和农村各种民间组织。

(二)正确处理和把握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的关系

无论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定位还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都必须厘清其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我们认为,村民自治是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也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关系是全局与局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三)正确处理和把握农村社区建设与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关系

从理论上讲,农村社区建设是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个抓手和重要途径。但是法律也要依据不断变化了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实践经验是完善法律条文的重要来源。

1、我们倡导的农村社区建设其主要内容都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进行的。无论我们要开展的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还是要开展的其它建设,都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

2、我们对农村社区的定位,是在自然村的基础之上,而青岛的实际,就是绝大部分自然村设立一个村民委员会,因此,我们设计的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框架,都是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框架内进行的,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3、我们对超大自然村社区的设计,虽然不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具体规定,但符合法律的立法原意。是在原各自治体的基础之上成立的更大规模的自治组织,符合推进农村管理趋向民主化的立法原意。

尊敬的各位领导,青岛市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的过程中,边研究、边实践,指导所属的胶南市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胶南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南发[2006]9号),拉开了青岛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序幕,已经将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具体生动的工作实践,我相信,在民政部以及山东省民政厅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有各位专家的智力支持,青岛的农村社区建设一定会象城市社区建设那样受到明显的成效,获得丰硕的成果!

责任编辑:nccjr雷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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