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南京的人均GDP已接近5000美元,参照国际经验,全市的社会发展已进入了高风险的转型期。借鉴先进经验,开展社会互助,发展公益事业,借助非营利组织的力量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和培养公民自主独立的精神,有助于解决转型期间面临的各类社会问题,协调各方利益,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有助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
人们常常被美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支非常活跃的力量所吸引,这支力量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就是在美国社会经济领域中无所不在的非营利组织。
2005年南京的人均GDP已接近5000美元,参照国际经验,全市的社会发展已进入了高风险的转型期。借鉴先进经验,开展社会互助,发展公益事业,借助非营利组织的力量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和政治觉悟,培养公民自主独立的精神,有助于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有助于解决转型期间面临的各类社会问题,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助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
本文通过对美国非营利组织基本情况的了解研究,利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资料,在分析南京非营利组织现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引导南京非营利组织发展、推进全市和谐社会建设的几点建议。
非营利组织概念在国内熟知的人还相对不多,目前国际社会对此尚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美国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的政治学博士布莱西教授使用综合分析方法,从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出发,给出了非营利组织的五大评定标准,即组织性、民间性(或私有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他认为非营利组织必须是民间自发产生的,而且必须以慈善募捐或会员会费为资金来源。
与非营利组织概念相关的,还有在我国称呼比较普遍的“非政府组织”(包括“社团组织”、“公共慈善组织”、“志愿组织”、行业学会等),在其他国家还有“第三部门”、“独立部门”、“草根组织”、免税机构”等叫法。这些概念从不同角度反映了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和特点。由于定义上的差别,不同国家在对非营利组织范围的理解上存在一定差异,在法律上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范围也不尽相同。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情况
美国虽然只有200多年的历史,但非营利组织的规范发展已经150多年了。据圣路易斯大学的教授介绍,目前全美已经建立了大约有20多万个非营利组织,星罗棋布地分布在各个地区、各个领域。在美国,绝大多数的医院、私人学校都是非营利组织办的,红十字组织、绿色和平组织、保护动物的组织,一些为老年人办的健康、人寿保险组织,旧城改造委员会、地区的规划委员会、就业培训中心、贸易服务中心、救助中心,一些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植物园等都属于非营利组织。
圣路易斯的无家可归人服务中心是密苏里州最大的中心,是圣路易斯大区为公众服务的一个非营利组织。它有120名工作人员(其中全职有90人),5000名志愿者,为1万多人提供服务。中心主要帮助两种人:在街头露宿的人(露宿街头的有1000人),经常性的有一些问题的人(一个是经济上的,一个是酗酒和吸毒的人)。这些人因失去工作、突然间得了疾病、住房被突然烧毁,或平时没有什么积蓄,灾难发生时露宿街头。中心帮助这些在精神上有疾病,或吸毒的人恢复健康,教授生存技能,帮助没有工作的居民掌握长期得到生存能力,提供食物、暂时性的居住、永久性的居住(付一个首期,然后开始工作由个人付钱),帮助找工作。
美国所有的非营利组织都是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要求建立起来的,并且需要得到州政府批准,联邦政府审定税收减免。主要的目标要注明:要做什么?谁来获得这些利益和好处?提供的项目和服务要符合目标的要求。
非盈利组织一般都有一个董事会,负责资金来源和资金项目。所有董事都是志愿者,没有收入,他们通常不参与日常的经营,一般每月开一次会议,对主要事情作出决定。董事会有一个人负责日常工作,有的叫执行董事或主席,有的叫CEO。资金来源一是从政府和基金会(也是非盈利组织、私人捐赠)来的资金,用于特定的项目和特殊的目的,每年可以再申请。二是从公司、个人和活动中筹款。大部分资金提供为人服务。三是收取一些费用。如一些俱乐部有游泳池,可交一些费用,没有钱可以不交费。四是从事商业活动。如卖一些产品。非盈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进行剩余收入(利润)的分配(分红),不得将组织资产以任何方式转为私人财产。所交的会员费用是免税的(美国税法
美国非盈利组织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地使用志愿者,这些人不获得收入。美国有25—30%的人经常性参加志愿者活动,60%以上的有参加一年志愿者活动的经历。一般学校要求每个学生要服务多少时间,但没有具体规定。
此外,它们不是党派组织,不参加竞选等政治活动;不是宗教组织,不开展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
南京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目前,在南京对非营利组织的提法不普及,更多的是用非政府组织这个词(为了便于叙说,下面我们对非政府组织统称非营利组织)。大致可以采用两种标准划分:一种是根据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分为官方非营利组织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官方非营利组织的特点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在很大程度上行使了部分政府职能,其工作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政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并接受政府财政资助。据国家经济普查资料,目前近1700个全国性社会团体中,使用行政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的约有200个,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点是其人员、资金等不受政府的制约,但其中部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由有关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另一种是根据非营利组织的登记情况,分为已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和未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已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未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包括在农村广泛存在的农业技术经济互助性组织和在一些单位内部存在的不需要登记的组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南京官方非营利组织的基层组织,如基层工会、基层妇女委员会等,更多地具有非官方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根据经济普查的最新资料,2004年末,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共有1385个,占全市法人单位数的比重为3%。其中,社会团体794个,群众组织84个,宗教组织2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85个。2004年末,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共有从业人数19310人,占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数的比重为0.9%。其中,社会团体4361人,群众组织1003人,宗教组织206人;民办非企业单位13740人。
按单位性质划分,2004年末,全市共有行业性团体333个,占全部社团的41.9%;从业人数为1512人,从业人数占全部社团的34.7%。专业性社团397个,占50%;从业人数2118人,占48.6%。其他团体64个(含学术性社团),占8.1%;从业人数为731人,占16.8%。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南京的非营利组织有了很大发展,但其规模、总量都处于较低水平。2004年末,全市每万人拥有非营利组织数2.32个,略高于全国2.2的水平,而其他国家则要比我市高得多。如法国每万人拥有非营利组织数已超过110个、日本近100个、美国超过50个。这些数字说明南京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认知程度还比较低。就整个大环境而言,现有的规范非营利组织活动的三大条例,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均是行政法规,尚没有全国人大通过的相关法律。布局上,非营利组织主要局限在城区,郊县的非营利组织发展缓慢。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向教育和卫生行业集中的倾向,而在公益性的行业如社会中介服务业、法律服务业等领域数量偏少。目前南京非营利组织筹资能力弱、渠道少,普遍面临经费匮乏的问题;内部从业人员中多为兼职,负责人多由离退休人员担任,人员总体素质不高;管理和服务理念滞后,工作技巧和能力亟待提高。
加快发展南京非营利组织的建议
从南京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理论研究,加快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步伐,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适宜的法律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旨在明确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保护非营利组织的自主权利和创新能力,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的捐助,确保非营利组织运行的透明度、资金管理的安全和有效性,保护捐助方的权益,维护非营利组织的信用。
制订并落实好非营利组织的宏观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主管单位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摸索建立一套科学的非营利组织评估体系,对非营利组织及其活动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为分类指导非营利组织创造条件。完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年检办法,通过年检办法的实施,摸索出一套规范、适用、方便的年检制度。尽快出台关于扶持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意见。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宣传,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强化人的素质提高,引导民众通过加入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建设,鼓励公民在非营利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针对新型非营利组织多处于自发状态的现状,要探索培育发展新型非营利组织的思路和方法,促使新型非营利组织成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加大扶持力度,降低登记“门槛”,探索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贴近农村生活、满足农民需求的非营利组织模式,促进基层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对城市新型非营利组织,包括社区文娱体育团体、治安卫生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互助组织等,要及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对登记条件、方式、程序进行规范。要重点培育一批新的公益性基金会,以服务弱势群体。
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自律机制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健全,营利化倾向明显,组织行为不规范,信用缺失,形象受损等问题,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广泛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帮助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和加强自律和诚信机制,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提升诚信形象和社会公信度。
随着南京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在国内非营利组织数量激增的同时,境外非营利组织在南京的活动也开始出现,但目前只有3家港澳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合法登记,国外的非营利组织在南京还没有正式活动。我们要鼓励南京非营利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利于南京的非营利组织学习境外非营利组织的运作经验,改进内部管理,加强行为自律,同时使国际社会能够较全面地了解南京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情况,树立良好形象,增加对南京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援助。

